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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泗縣發布微信公號消息,2022年7月16日,泗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關于依法處理劉某某違反防疫規定案件情況的通報。
2022年7月10日,原大路口鎮大季村(高風險區)劉某某(女,34歲)從隔離點解除隔離返回家中。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多次外出,違反了泗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第43號通告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笫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涉嫌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存在疫情傳播擴散風險。
目前,泗縣公安局已對劉某某進行治安處罰,并責令其堅決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請廣大市民積極履行防控責任和義務,嚴格遵守各項防疫規定,主動配合開展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線。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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